房产知识 · 购买、租赁现房 · 2026年10月20日更新
购买正在银行抵押的公寓:安全解除抵押的方法
可以购买,但须经抵押权人银行同意:还款资金须直接转入银行(或冻结账户),不经卖方之手。注销抵押登记通常在收到合格资料的当个工作日内办结,最迟 3 个工作日——之后才办理公证和过户。
购买正在银行抵押的公寓——3 种解除抵押方式及风险
依据:第 91/2015/QH13 号《2015年民法典》(Bộ luật Dân sự)——第 320 条第 8 款、第 321 条第 5 款、第 328 条、第 330 条 · 关于担保措施登记的第 99/2022/NĐ-CP 号议定第 20 条 · 《2023年住房法》第 164 条 · 2026年10月20日更新。
正在抵押的公寓须经抵押权人银行同意方可出售(《2015年民法典》第 321 条第 5 款);未经银行同意出售,属于抵押人违反义务(第 320 条第 8 款)。因此,安全的交易始终有银行参与,还款资金直接进入银行,不经卖方之手。粉红本原件存放在银行——只有在注销抵押登记后,双方才办理买卖合同公证和过户。
1. 交定金前:核实贷款
- 请卖方向银行申请贷款余额确认:截至预计结清日的本金余额、利息、提前还款费用。
- 询问银行是否同意出售及提前结清;部分信贷合同设有提前还款罚金。
- 索取抵押合同副本,查看该房屋是否还为其他贷款提供担保(一本产权证可为多笔贷款提供担保)。
- 在土地登记办公室查询,并向公证处询问抵押、禁止交易状况——与所有已有产权证的房屋相同(参见购买已有粉红本的公寓)。
2. 三种安全解除抵押方式
方式 1——在银行签订三方协议。 买方、卖方与银行签署书面协议:买方将准确的结清金额(本金、利息、费用)转入银行的还款账户;银行结清贷款、退还产权证原件并签署注销抵押资料;各方办理买卖合同公证;买方向卖方支付余款后办理过户。协议须写明:金额、收款账户、银行退还产权证的期限、解除抵押后由谁保管产权证、任一方不签署买卖合同时如何处理。
方式 2——存入冻结账户作为保证金。 保证金是指将款项存入信贷机构的冻结账户,以担保义务的履行(《民法典》第 330 条)。买方将款项存入冻结账户;只有在满足各方约定的条件时——例如银行已退还产权证、买卖合同已公证——款项才解冻给卖方(或转去还款)。如条件未成就,款项按约定退回买方。
方式 3——卖方更换担保财产。 卖方以其他财产向银行抵押,以取回公寓产权证;注销抵押后,按无抵押房屋进行交易。此方式无需动用您的资金,但取决于银行是否接受替代财产。
购买银行处置债务的房屋(拍卖、出售清算资产)属于另一种情形:手续按银行或拍卖机构的通知办理,通常须缴纳保证金。
3. 注销抵押登记需要多长时间
银行收足款项并同意注销后,资料包括注销登记申请表(第 03a 号表格)和粉红本原件,提交至土地登记办公室。通常在收到合格资料的当个工作日内办结;15 时以后提交的资料可能在下一个工作日办结;有正当理由可延长,但不超过 3 个工作日(第 99/2022/NĐ-CP 号议定)。
4. 常见风险
| 风险 | 防范方式 |
|---|---|
| 将款项交给卖方"由其自行还银行",卖方未还款 | 只转入银行的还款账户或冻结账户 |
| 还清贷款后,卖方反悔不卖 | 三方协议写明定金罚则(第 328 条)及产权证保管权;可考虑订立经公证的定金合同 |
| 结清金额高于预期(利息、提前还款罚金) | 取得结清当日的贷款余额确认 |
| 产权证为多笔贷款提供担保 | 阅读抵押合同;由银行确认全部被担保的义务 |
| 房屋存在贷款以外的禁止交易、纠纷 | 交定金前在土地登记办公室及公证处查询 |
参考示例(假设:购买价格 30亿越南盾,结清贷款余额 12亿越南盾):您按三方协议将 12亿越南盾转入还款账户;银行退还产权证、注销抵押;办理合同公证;您向卖方支付其余 18亿越南盾(可通过冻结账户,待过户资料提交完毕后解冻)。过户费用请参见公寓过户手续及费用。
5. 贷款购房
如您贷款购房,您的贷款银行须在过户后以该房屋设立抵押。请事先询问:银行是否放款用于偿还卖方银行的贷款,放款时间在公证之前还是之后。在目前持有产权证的同一家银行贷款可能更简单,因为解除抵押和设立新抵押两个步骤由同一家银行办理。可使用购房资金流测算工具估算每月还款额。
本文仅供参考,不能替代针对具体情况的法律 / 财务咨询。
购买正在抵押的公寓的步骤
- 卖方申请贷款余额确认(本金、利息、提前还款费用),以及银行同意出售、提前结清的书面文件。
- 在土地登记办公室及公证处查询抵押、禁止交易状况。
- 签订定金合同,写明:价格、代为还款金额、收款账户(银行还款账户或冻结账户)、解除抵押期限、公证期限、定金罚则。
- 与银行签订三方协议(或按约定开立冻结账户)。
- 将结清款项转入约定的账户;取得银行的结清确认。
- 银行退还粉红本原件并签署注销抵押登记资料;向土地登记办公室提交注销资料。
- 办理买卖合同公证;按约定支付余款。
- 自公证之日起 30 天内:提交过户资料,申报 2% 税款及 0.5% 契税。
- 领取登记在您名下的粉红本;如贷款购房,与您的贷款银行签订新的抵押合同。
参考来源
- 第 91/2015/QH13 号《民法典》(Bộ luật Dân sự)——第 320、321、328、330 条:全文,多乐省司法厅,2015年11月24日。
- Hiệp hội Ngân hàng Việt Nam(越南银行协会)— Hướng dẫn giải chấp sổ đỏ tại ngân hàng(在银行解除红本抵押指南)(第 99/2022/NĐ-CP 号议定),2025年7月6日。
- VIB — Mua nhà thế chấp ngân hàng(购买银行抵押房屋)(三方协议、更换担保财产、购买清算资产),2024年9月27日。
- VnExpress — Bán nhà đang thế chấp(出售正在抵押的房屋)(关于《住房法》修订草案的观点),2026年7月22日。
- 第 27/2023/QH15 号《住房法》(Luật Nhà ở)——第 164 条:caselaw.vn 全文,2023年11月27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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