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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知识 · 购买、租赁现房 · 2026年10月20日更新

租房暂住登记:由谁申报、在哪申报、材料与期限

在常住地所在社、坊以外租房居住 30 天及以上,您须办理暂住登记:通过 VNeID 或在社级公安提交 CT01 申报表和租赁合同(无需公证),3 个工作日内出结果。租客为外国人的,由房东申报暂住,使用纸质申报表的须在 12 小时内完成。

租房暂住登记——由谁申报、需要什么材料、需时多久

依据:第 68/2020/QH14 号《居住法》(Luật Cư trú)(经第 118/2025/QH15 号法律修订,2026年7月1日起施行);第 154/2024/NĐ-CP 号议定(经第 58/2026/NĐ-CP 号议定修订);第 53/2025/TT-BCA 号通知;第 75/2022/TT-BTC 号通知、第 29/2026/TT-BTC 号通知;第 282/2025/NĐ-CP 号议定;外国人适用:第 47/2014/QH13 号法律(2019、2023 年修订)、第 87/2026/TT-BCA 号通知 · 2026年10月20日更新。

租房居住 30 天及以上的租客须自行办理暂住登记;居住时间较短的,由房东通报留宿。手续可通过手机上的 VNeID 办理,材料只需申报表和租赁合同,公安机关在 3 个工作日内办结。按期登记还可以让您按定额标准计算水费,并以暂住地址办理其他手续。

由谁申报:您、房东还是住宿场所?

情形 手续 办理人 期限
越南公民在常住地所在社 / 坊以外租房居住 30 天及以上 暂住登记 租客自行登记 居住满 30 天时
短期居住(借住、短租) 留宿通报 房东、家庭成员或住宿场所;房东不在时由入住人自行通报 入住当日 23 时前(23 时后到达的:次日上午 8 时前)
外国人租房 暂住申报 住所的直接管理人——私人住宅为房东 客人抵达时立即申报(电子系统)或 12 小时内(纸质申报表)

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版《居住法》将留宿时间上限定为 30 天;居住更久的须改为办理暂住登记。留宿通报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箱、公共服务门户、VNeID 或留宿通报软件办理,不收费。

在哪里申报?

  • 线上: VNeID 应用或国家公共服务门户。每份申请均有编号,可查询办理进度。
  • 线下: 公寓所在地的社级(坊级)公安,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及周六上午。

线下提交时,受理人员会自行调取国家人口数据库的数据;已在 VNeID 或数据库中的证件无需重复提交。

需要哪些材料?

  1. 依据第 53/2025/TT-BCA 号通知的居住信息变更申报表(CT01 表)。未成年人须取得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意见。
  2. 合法住所证明文件: 租客提供房屋租赁合同。办理暂住登记时,出租、出借、允许借住的文件无需公证或认证(与常住登记不同)。

合同应写明双方姓名、身份识别号码、公寓地址、面积、租期。建议事先询问房东,公安机关联系时是否愿意配合确认。

期限、费用与罚款

内容 规定
办理时间 自收齐合格材料起 3 个工作日
暂住期限上限 2 年,可多次延期
延期 在暂住期满前 15 天内办理手续
费用(个人) 线下提交 1.5万越南盾,线上提交 7000 越南盾
免收费用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通过 VNeID 提交(第 29/2026/TT-BTC 号通知)
未按规定办理暂住登记 警告或处以 50万–100万越南盾罚款

办理结果为已更新暂住信息的通知,或写明理由的拒绝文件。租赁合同短于 2 年的,按租期登记;续签合同时,请记得同时延长暂住期限。

租客为外国人

外国人不像越南公民那样按《居住法》办理暂住登记。根据《外国人入境、出境、过境、居留法》,客人须通过住所管理人申报暂住,住所也包括私人住宅。因此,由房东或房东委托管理公寓的人进行申报。

  • 自2026年7月24日起(第 87/2026/TT-BCA 号通知),通过电子暂住申报系统申报的,须在客人抵达时立即办理;使用申报表(NA17 表)的,须在 12 小时内(偏远地区 24 小时内)提交社级公安。
  • 客人更换住所或更换护照的,须重新申报。
  • 住所管理人未申报的,可被处以最高 1200万越南盾罚款(第 282/2025/NĐ-CP 号议定第 10 条,自2025年12月15日起)。

外国租客的文件、双语合同及付款事宜:请参阅文章 thuê căn hộ cho người nước ngoài(外国人租赁公寓)。

退租时

合同到期并搬离后,您属于须在原地址注销暂住登记的情形。根据第 58/2026/NĐ-CP 号议定(2026年3月15日起施行),需要相关人员提交材料的,提交期限为 7 天,登记机关在 3 个工作日内处理;如无人提交,公安机关核实后自行注销。之后,您在新住所办理暂住登记。

租赁合同中应写明什么

  • 房东提供相关文件,并在公安机关核实时予以确认,以便您办理暂住登记。
  • 将在房屋内居住的人员名单(人数影响用水定额和楼宇管理规约)。
  • 外国租客:由谁申报暂住,以及客人长期外出或更换护照时须告知房东。

有关押金、租期、提前解约的其他条款:请参阅文章 kiểm tra hợp đồng thuê căn hộ(核查公寓租赁合同)。

本文仅供参考,不能替代针对具体情况的法律 / 财务咨询。

租房暂住登记步骤

  1. 签订书面租赁合同,写明双方信息、地址、面积和租期。无需公证。
  2. 清晰拍摄合同每一页(线上提交时上传),并保留原件。
  3. 打开 VNeID(或国家公共服务门户),选择暂住登记手续,填写 CT01 申报表,地址为正在租住的公寓。
  4. 附上租赁合同,核对信息后提交;记下申请编号。
  5. 提前告知房东,以便社级公安联系时房东能配合确认。
  6. 在 3 个工作日内跟进结果;如被拒绝,阅读理由,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。
  7. 记下暂住到期日,如继续居住,在到期前 15 天内办理延期。
  8. 退租时,按指引办理原暂住登记注销手续,然后在新住所办理登记。

参考来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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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阅读: 交押金前核查公寓租赁合同 · 在租公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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